吉祥铝业(长兴)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平方米铝塑复合板升级产品及150万平方米铝单板扩建项目项目书

吉祥铝业(长兴)有限公司年产 800 万平方米铝塑复合板升级产品及 150 万平方米铝单板扩建项目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- 263 - 电话: 0571-88212397 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。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,本项目使用能源为 天然气,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,符合能源资源上线要求;厂区用水从市政给水管网 接入,供全厂生产、生活及消防用水,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;本项目在现有 厂区内实施,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。项目所在地位于长兴县太湖街道,根据 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,本项目选址属于湖州市长兴县中心城区产业集聚重 点管控单元( ZH33052220007 ),管控单元为 2- 重点管控,对照 “ 长兴县环境管控单 元准入清单 ” ,本项目符合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。故符合环境管 控单元准入清单要求。 综上,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。 10.8.3 其他审批要求符合性结论 ( 1 )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乡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位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,企业在现有厂址内进行项目实施。根据不动 产权证(长土国用( 2015 )第 10002667 号),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;根据长兴 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图,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。项目所在地属于经济技 术开发区内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。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 800 万平方米铝塑 复合板升级产品及 150 万平方米铝单板扩建项目,属于开发区重点发展的新材料 行业。因此,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相关要求。 ( 2 )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的要求 本项目主要生产铝单板,对照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 2016 年修正)》,项 目属于鼓励类中第十二点第 3 项的项目。对照《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 录( 2012 年本)》和《关于发布实施 <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( 2012 年本) > 和 < 禁止用 地项目目录( 2012 年本) > 的通知》,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,建设项目 不属于限制、禁止类项目。因此,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。 10.9 总结论 综上所述,吉祥铝业(长兴)有限公司年产 800 万平方米铝塑复合板升级产品 及 150 万平方米铝单板扩建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,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 策,符合国家、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,符合国家、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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